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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商先生来电:前段时间,我运到湖北黄石一批货全部被烧掉了。我是从义乌小商品市场购买的这批货,一般购买小商品都是这样的,几个人的货物凑在一起满一车搞货运的。这次,我们找的是义乌联托运开发总公司下面的一个托运点。
但车子开到黄石,卸货过程中,我们这辆车烧了起来,整车的货差不多都烧光了。后来我们才知道,这车货中间有一批货是打火机,估计就是打火机引起的火灾。我们要求赔偿,托运公司表示只要是他们的托运点肯定会负责,但赔偿价格只有10元每公斤。
记者沈丽解答:义乌联托运开发总公司答复说,按照公司规定,托运前可在托运点办理保险,保费是货物总价格的千分之四,不过保险是自愿的,由客户决定是否参加。如果客户没有参加保险,一旦发生意外情况,托运处承担责任的话,按照每公斤10元的价格赔偿。
工作人员表示,因为商先生没有参加保险,因此他们就只能按照公司的规定赔偿。而商先生的货物总价值大概在两万元左右,但按规定只能获得3000元左右的赔偿。
记者从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了解到,目前很多托运公司性质很多,有个人的集体的,一般都有自己的规章,建议大家在托运前先了解清楚。类似这样的情况,最好是能够购买保险。
都市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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