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低保费,高保障
以一年期人寿保险相近的费率给企业员工中期的死亡及高残保障。
普通产品1/3的观察期
观察期短,承保后60日内因疾病发生保险事故,按保险金额的20%承担保险责任。
一次投保手续简单
一次投保,提供3-5年的保障,可避免企业投保一年期人寿保险时,每年办理繁琐的续保手续。
投保范围
凡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,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、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,均可作为被保险人,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。
保险期间
保险期间为3年、4年或5年,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。
保险金额
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。
保险费
保险费交费方式为年交或趸交,年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。
被保险人变动
投保人因所属人员变动需要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的,应书面通知本公司。
保障 合同生效60日内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=保险金额×20%
合同生效60日内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=保险金额×20%
意外伤害身故 身故保险金=保险金额
合同生效60日后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=保险金额
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60日后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=保险金额
合同生效60日后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=保险金额
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,最终均以条款为准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