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对象
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及其他法人单位,其它社会团体。
保险标的
固定资产(楼/厂房、机器设备、办公家具等)、流动资产(如产成品、在产品、半成品、原材料等)、账外资产和代保管财产均可为保险标的。
承保风险
1、火灾;
2、雷击;
3、爆炸;
4、空中运行物体坠落;
5、暴雨、洪水、台风、暴风、龙卷风、雪灾、雹灾、冰凌;泥石流、崖崩、突发性滑坡和地面突然塌陷等;
6、碰撞等其他意外事故。
根据保险责任及范围的差异,财产保险分为四个险种:财产保险基本险、财产保险综合险、财产险、财产一切险。投保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投保。
个性化需求
根据保险责任及范围的差异,我们还可以根据您的要求,通过附加条款的形式,对保险责任加以扩展、调整,如附加地震扩展条款、恶意破坏扩展条款、罢工、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、盗窃、抢劫扩展条款、恐怖活动扩展条款、灭火费用扩展条款、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等。
以上产品介绍仅供参考,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

